一、吉林省失业证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按州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5.城镇复员退伍军人申请自谋职业的;
6.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按州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二、失业证办理流程
1.办证人凭以上相关材料到所在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办证,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然后到就业局进行办证,经就业局复核后审批制证。
2.领证:从办证之日起第二十日至第三十日为领证时间,代领者需带办证人的身份证代领。
3.年审:《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全文3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