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法院21日对一名网游玩家向某作出一审宣判,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罪工具予以没收。据悉,这是上海法院宣判的首例这一罪名的案件,警示网游迷切不可贪图游戏里的虚荣假象,触犯法律底线。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向某是一名《劲舞团》网游迷。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向某获悉,运用一种黑客软件攻击服务器,可以让整个区的玩家全部掉线,从而成为游戏的胜利者。于是,他于2009年6月开始接触黑客玩家,并在QQ群中学会了DDOS攻击,即利用一批受控制的傀儡机向一台计算机短时间内发送海量的登录请求,发起攻击,使得被攻击的计算机资源被过多占有,来不及对海量请求进行处理而瘫痪。
经查,2010年1月至8月,被告人向某通过运行黑客软件,非法侵入并远程操控55台他人计算机作为傀儡机,多次对《劲舞团》网络游戏服务器发动DDOS攻击,造成服务器网络带宽被大量占用,网络通讯被堵塞,导致网络中断、玩家掉线,致使《劲舞团》游戏的经营者上海久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遭受巨额经济损失,严重降低品牌价值和玩家满意度。同时,被告人向某还注册域名为潇氏网络的黑客网站,并在网页上发布出售傀儡机、DDOS攻击、黑客培训等信息,公开收费攻击《劲舞团》游戏服务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向某违反国家规定,对55台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向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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