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山区土地所涉及到的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防护林地和用材林地表植被覆盖较为丰富的项目,这类土地在最初种植的年份,其每亩的补偿费用为1000元人民币;自此之后,每经历一个种植年份,便可获得相应的搬家费用,具体的数目则根据实际情况由500-800元人民币不等。
在以经济林木或者竹林为主体的种植项目中,补偿费用则主要涉及到从植树造林环节开始,历经育苗以及整个林木生长周期中的追加投资,同时参考被征用或占用前三年的每亩平均产值,再酌情以三至五倍作为赔偿基数进行计算。
在初期,这种类型的土地每亩的赔偿金额大约为1500-5000元人民币,而待其正式投产后,每亩的赔偿金额则会上升至5000-30000元人民币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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