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遗嘱执行人资格: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自书遗嘱的范本
XXX遗嘱
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
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我的妻子。
储蓄在省市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
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
本遗嘱委托(现住省市街号)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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