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谁来赔偿
时间:2023-11-14 13:20:06 36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谁来赔偿

上班途中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一般应该由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承担,如果属于工伤的话,公司和工伤保险机构都有赔偿义务。发生交通事故时,首先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证明。根据交警出具的证明,可以知道主要责任人是谁,从而判断员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如果是,我们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程序进行赔偿。

二、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一般需要六十天。社保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或其近亲属、职工所在的单位。但是如果申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需要十五天。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3.病例、诊断证明等医疗诊治记录;

4.职业病的,需提供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

5.交通事故等第三方侵害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n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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