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于购买汽车之际将所有权登记至其子女名下,则在离婚程序中无法对此类车辆进行财务分割。
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当购车行为未以成年人身份注册为主导因素时,应当理解为对子女一种合法的无条件赠予。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那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实施的纯粹获取益处的行为,通常视为有效的。
因此,此类赠予亦应享有不同程度上的法律效力。
其次,在夫妻双方离婚之时,倘若子女尚未成年,作为他们的监护人有义务和责任保障其所拥有的财富利益的安全和完整。
最后,假如当夫妇离异之时,子女已达到成人阶段并且独立行使个人权利,那么他们便可以自由地处置这辆汽车。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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