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誉权的权利不是自然人才拥有的,《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反映了社会对它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总的评价。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
(二)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怦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
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
已经牺牲的烈士还有名誉权吗
烈士是有名誉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烈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民事责任】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家公权机关可以介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当侵害英雄烈士等的人格权益已经严重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时,国家公权机关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可以也应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全文5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