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考虑三方面的因素,分别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由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出。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按每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抚养费。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孩子需要支付抚养费的,该比例可以适当调高,但一般不超过每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无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按比例计算抚养费的数额。
父母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父母离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具体给付金额可由父母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确定。
一、关于子女抚养费问题,离婚当事人双方可以根据以下三个因素协商确定:
(一)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在离婚后,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二)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三)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二、离婚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也可直接交由法院判决。法院将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一)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判决,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每月800至2000元。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50;
(二)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每月;
(三)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四)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五)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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