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修改版本对帮助信息网络罪的立案标准进行了明确,以打击网络犯罪活动。具体标准包括: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下是帮助网络犯罪量刑的修改版本,保持原意不变: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帮助信息网络罪立案标准如下: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哪些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罪是指为实施诈骗、传授诈骗方法、提供诈骗工具、帮助资金转移等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支持的行为。那么,哪些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罪呢?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帮助信息网络罪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软件开发等帮助,或者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生活保障等便利,帮助其逃避处罚的;
2.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诈骗团伙、诈骗集团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协助其转移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或者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生活保障等便利,帮助其逃避处罚的;
3.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提供诈骗犯罪所需要使用的网络服务器、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软件开发等帮助,或者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生活保障等便利,帮助其逃避处罚的;
4.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诈骗犯罪分子、诈骗团伙、诈骗集团提供帮助,实施诈骗犯罪,诈骗数额较大的。
以上情形都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可被处以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在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罪时,行为人需明知对方实施的是诈骗犯罪,否则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罪。此外,帮助信息网络罪是结果加重犯,即行为人需明知对方实施的是诈骗犯罪,而对其诈骗结果的发生起实质性的帮助作用。
以上是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罪的修改版本,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实际应用中,行为人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避免误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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