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民政扶持多少
时间:2023-08-18 19:42:55 26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般来说,癌症患者民政局没有补贴,但如果患者属于以下八个范围,可以申请补贴。享受重疾医疗救助的范围是: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乡镇重点优抚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民政部门备案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安徽医疗救助新规出台恶性肿瘤均纳入救助范围

据了解,新办法首次明确了因病致贫家庭为救助对象,并扩大了救助对象和救助病种范围。今后,患有各种恶性肿瘤的贫困患者,都将能够享受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五类人员可获医疗救助

新办法确定的救助对象分为五类,分别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下称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对于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新办法首次明确界定为,指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的患者本人;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省民政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办法的亮点之一,就是救助对象扩面,首次对因病致贫的概念进行明确,并有界定标准,而老版本则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具体操作难度大。同时,救助对象也扩大到了特困供养人员。

此外,在各类医疗救助对象中,我省将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其中对符合上述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予以重点救助。

救助病种涵盖各种恶性肿瘤

新办法明确,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这两类重点救助对象,不设病种限制。

对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医疗救助,须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包括严重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乳腺癌、宫颈癌等各种恶性肿瘤、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性精神疾病、晚期血吸虫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病种等。重点针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和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且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

救助标准重点对象不设起付线

同时,救助标准也进一步明确,对重点救助对象不设医疗救助起付线;对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对象设置医疗救助起付线,由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市、县级政府将根据当地筹资情况、不同病种或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金额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原则上,鼓励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经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商业保险等补偿及优抚医疗补助后,仍难以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合规医疗费用可根据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有关规定确定。

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直接按政策对其合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其中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助比例适当提高。值得注意的是,70%是指各种保险补偿或医疗救助后,实际剩余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的70%,并不是所有医疗费用的。

对经上述各种保险补偿或医疗救助后,实际剩余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的救助对象,由各地根据救助对象需求和医疗救助基金筹集等情况酌情予以救助。对已经开展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将按有关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

《大病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申请资格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全文1.9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扶养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新时间:2024-07-10 15:30:13
查看扶养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扶养 最新知识
针对恶性肿瘤民政扶持多少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恶性肿瘤民政扶持多少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