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什么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部门主要是根据土地所有权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当土地是农民个人使用时,补偿款将直接发放给农民个人。
2.当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时,补偿款则应当发放给该集体经济组织。
二、补偿款的发放流程
补偿款的发放流程如下:
1.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这部分费用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为安置被征收单位因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助费用。具体的发放方式根据安置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如果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人员,则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由该组织负责管理和使用。
(2)如果由其他单位进行安置,则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该安置单位。
(3)如果不需要统一安置,则安置补助费可以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在被安置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用于支付其保险费用。
3.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1)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并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
(2)如果不按照规定分配,将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此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有权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的份额。
三、补偿款的法律依据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内容。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则进一步明确了各项补偿费用的归属和使用方式,如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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