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调查取证与普通的诉讼程序的调查取证并无太大区别,因为离婚诉讼也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其调查取证的证据必须是具有“三性”的,即合法性、客观性以及关联性。在离婚中的调查取证一般是调查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一、偷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偷录音可以作为证据。
首先,录音材料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类别和形式,诉讼当事人有权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
其次,偷录音未必具备证明力,其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具备证据“三性”才能具备证明力:
1、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应当是客观和真实存在的;
2、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搜集程序和来源应当是合法的,不能是通过非法途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方式获取的;
3、关联性是指证据应当与本案和待证事实有关联,不能是无关联的材料。
基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录音的秘密获取方式一般不会导致其失去合法性。所以,偷录音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具备证据“三性”才能具备证明力。
二、语音属于法律吗
录音能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录音属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大证据类型之一的“视听资料”,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只是证据和证明力不是同一个法律概念,证据是一种资格,证明力是一种结果和作用,证据未必能够证明待证目的,包括录音证据在内的所有证据都应当具备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三、三性证据有哪些?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1、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2、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3、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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