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财产损失证据有车辆施救费、停车费的票据,替代交通费,停运损失,车辆贬值损失等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受害人就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索赔,所需要准备的证据包括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的凭据,伤残鉴定报告等。《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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