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获得方式
时间:2023-02-10 01:40:27 31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原始取得。知识产权共有的原始取得,即共有之知识产权系首次形成,不依靠任何原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方式。对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我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都有明确的规定。

2、继受取得。知识产权共有的继受取得,即共有的知识产权以原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为依据,通过某种法律事实而取得的方式。

一、涉外知识产权争议类型

1、归属权纠纷。这个就是问谁才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谁才是真正的人,谁应该具有这个争议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是单方知识产权人还是共同知识产权人等纠纷。

2、侵权纠纷。这种情况是知识产权人和不特定的第三人因为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争议,我们可以理解为没有经过授权(知识产权人)许可,自己擅自使用知识产权,自己从中获得利益。

3、合同纠纷。这种就是在知识产权转让、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因为合同而引起的争议。

4、行政纠纷。知识产权当事人不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所作出的决定,而由此产生的纠纷。

二、怎样才算侵犯知识产权

1、侵犯商标权的犯罪包括: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以及伪造侵犯知识产权罪、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侵犯专利权的犯罪,主要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利权书,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利权,

3、侵犯著作权的犯罪,主要指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等形式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的犯罪。

4、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刑法》规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害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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