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间界定约定了可以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纠纷,那就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
2、没有约定,就不能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一、货款纠纷是否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货款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中的借款合同纠纷,我国法律对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如下的明确规定:
一、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当事人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应当先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借款行为履行地、借款行为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定管辖地法院。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采用法定管辖地原则。1、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别人欠钱不还的,就到欠钱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现在到户籍所在地的起诉相对较少,像借钱给外来打工者,后来不还的,要到他原来的户籍所在地起诉是不实际,因此,通常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可以认定为经常居住地了。2、到借款行为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借款行为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纠纷中,出借方要承担出借款项的义务,借款方也有还款的义务,因此出借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借款行为约定义务的地点。所以在别人欠钱不还的情况下还可以在自己借出钱的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发生合同纠纷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合同纠纷的起诉法院是:1、如果当事人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向其约定的法院起诉;2、当事人未约定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