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土地的学校已经废弃了。我能把它拿回来吗
时间:2023-05-02 18:20:30 2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学校被废弃后,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原批准使用国有土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的(2)为实施旧城区改造的城市规划,需要调整土地用途的;

(3)土地出让合同和其他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不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

(四)原划拨国有土地因本单位撤销、搬迁等原因停止使用的;(五)经批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山等。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由政府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划拨取得的土地,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使用期限不受限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没有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搬迁、解散、注销、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国家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并可以依法转让。由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无偿收回,依法转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很多人不清楚行政划拨土地和土地出让的区别。其实,两者有质的区别,拆迁补偿也有区别。目前,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有国有划拨和国有转让两种方式。划拨土地是指开发商在取得土地时无偿取得土地,尚未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有偿取得土地,并按照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缴纳土地出让金。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的限制。比如普通住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商品房是40年,综合性住房是50年等等。

7。在拆迁补偿问题上,行政划拨土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一般来说,划拨时没有支付,所以拆迁时没有补偿,但土地出让金需要支付,但拆迁时也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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