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戒毒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强制措施只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不包括自愿戒毒,自愿戒毒是指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强制戒毒所和自愿戒毒机构的比较
自愿戒毒机构比强制戒毒机构有两大天然优势:
1.无需纳入国家动态管控系统;
2.吸毒成瘾成员不会拥有终生吸毒案底(可能对下一代造成影响)。
同时自愿戒毒机构往往采用市场化运作,医院往往在技术攻关、设备引进、治疗服务等方面不遗余力,能帮助患者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而且自愿戒毒医院治疗时间更短,强效戒毒期、康复巩固期以及康复营养期数月即可完成治疗(阿片类药物戒毒时间更短)。
当然自愿戒毒医院在强制性方面较弱,病人虽采取封闭式管理,但仍可在医院内部自由活动。
国家严谨黄赌毒,毒品不但可以毁了个人,还可以毁了国家。发生有吸毒的,国家会强制性带进戒毒所,根据戒毒的情况,早戒早回家。扎起这里问题提示大家一下,毒品并不是那么好戒的,并且毒品会使人死亡,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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