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一、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1、多次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
2、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数量较大的;
3、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后又出售、出租的;
4、利用伪造的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严重干扰国家金融秩序的;
5、利用伪造的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进行诈骗的;
6、利用伪造的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进行营业,给客户、经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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