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知道超出报税时间,就要马上申报。如果网上申报因超期而关闭,则需要去税务局办税大厅手工申报并接受处罚。
一、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怎么申请?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二、税收主要分为哪些类?
税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流转税,以商品生产流转和非生产流转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
2、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
3、财产税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4、行为税,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全文7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