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扣留车辆的情况有什么
扣留车辆的情况有:
1.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5.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
6.学习驾驶员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7.驾驶两轮摩托车未戴头盔的;
8.其它。
二、扣留车辆的期限
暂扣车辆最长不能超40天,根据《道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管部门可暂扣道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交警要向当事人开具暂扣物凭证。被交管部门暂扣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驾驶证扣留期限为20天。需要暂扣延期的,要经上一级交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延长20天。
三、扣留车辆要交停车费吗
车被交警扣了不需要交停车费。交警扣车是不需要交停车费的,由公安机关承担。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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