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牌照税应根据车船的种类、构造和使用情况,及其适用的计税标准、税额分别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l)乘人汽车、机器脚踏车及各种非机动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某种车辆数×适用税数;(2)载重汽车和各种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某种车船的净吨位数×适用税额;(3)各种非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载重吨位数×适用税额。
例如:某外资企业共有各种车辆20辆。其中,载重汽车8辆(1.5吨汽车2辆、5吨汽车6辆),乘人客车5辆车(60座2辆、42座3辆),小汽车7辆。该企业所在地的车船使用牌照税税额规定为:乘人汽车20座以下的每辆30元,21座至45座每辆50元,46座以上的每辆70元,载重汽车每吨10元。解题:该题应分别按车的辆数、吨位及适用的季度计算。(1)载重汽车应纳税额:1.5×2×10元+5×6×10元=330元;(2)乘人汽车应纳税额:2×70元+3×50元+7×30元=500元;累计应纳税额为:330元+500元=830元。由于车船使用牌照税采用固定税额按季度征收,因此,该企业年应纳税额为:830元×4=3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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