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药销售罪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3-09-01 20:29:10 29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劣药销售罪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条件为:

1.销售劣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区别

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为: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就构成犯罪,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构成犯罪。

三、生产劣药罪是什么如何处罚

生产劣药罪的处罚是:

1.自然人犯此罪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n(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n(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n(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n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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