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被挪用应当承担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征地后要发放给农民的所有款项在还没发放之前还是属于公共的财产而不能随便动用,而这些款项都是机关人员保管的,一旦出现挪用必然就要追究机关人员的职责责任和刑事上的责任。
一、征地补偿款是否由村委会征收?
征地补偿款分配不是由村委会决定的,是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直接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二、民法典征地农民有哪些财产权
被征地农民的财产权有: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2、农地附着物所有权。3、获得征地补偿权。4、拒绝交地权。5、获得留用地权。6、建设用地入股权。7、恢复耕种权。《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土地补偿款村委会不发属于违法吗
属于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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