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逾期不还,会不会寄送律师函由银行决定,银行要发律师函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一、什么是信用卡恶意欠款
信用卡透支是信用卡的重要功能之一,也是银行信用卡业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透支必须遵守信用卡的章程规定要求持卡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全资金并按规定支付利息,这是善意透支是一种法律所允许的行为。信用卡具有的这种透支功能是其他金融凭证所不具备的。
恶意欠款也叫恶意透支,是相对于善意透支的一种违法行为,恶意欠款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在超过期限、额度内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主要有如下特征:
(一)超出了透支限额,是否超过透支限额以信用卡帐户余额轧差数是否超过限额为准;
(二)在规定期限内未偿还透支款本息而又继续透支的;
(三)超限额或超期透支前没有取得发卡行授权的许可,包括逃避授权、伪造授权和骗取授权等情形;
(四)透支人主观上有非法占用发行卡资金的故意。
透支人的恶意透支行为,侵害了发卡行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应承担返还透支款和赔偿损失的责任。除此之外,恶意透支还可能导致持卡人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有些恶意透支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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