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生效日期以什么为准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交付起合同生效。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合同成立即生效,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可以分为以下情形: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二、抵押合同不生效借款合同生效吗
抵押合同不生效的,借款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抵押合同不生效,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如何认定借款合同未生效
要认定借款合同未生效,则可以通过证明该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签订该合同,或者可以证明出借人没有提供借款。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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