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符合以下要求,必须满足如下七点:
首先,成功且全面地完成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所有设计以及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制度及要求。
其次,需要提供实质性的成果报告,包括用于工程实际应用阶段所需的重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造组件以及设备的相关数据详情。
再次,整理出完整无缺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其中包括各类技术性文件、试验记录表以及文件归档系统等。
此外,还需准备由勘测、设计、施工以及监理等各有关单元签字盖章确认的质量合格证书。
第五项,施工方需要按照与业主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全额支付工程款项,并且提供已经结算的工程款支付证明书。
最后两项,分别是由规划行政主管单位、公安消防机构、环保等行业相关权责部门所开具的认可文件或许可使用文件等。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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