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买卖后本改名手续
1、提交材料
家庭户口薄;家庭户主协议书要有父母与子女双方宅基地变更户主的协议书,村委会签字(意见)和盖章;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可委托有资质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代理);村集体对新变更人的资格审查意见(村集体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因继承房产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其他由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
2、办理程序
申请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村委会提交申请;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分级审核;发证。
3、领证时携带材料
个人身份证;受理回执单;办理的新证缴纳工本费单据。
二、哪些情况下农村宅基地证能过户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房屋坐落变更的;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三、农村宅基地转让怎样才算合法
农村宅基地想要转让必须是在本村农民的手中互相转让才算合法。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因为根据《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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