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买房离婚时,平等分割。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大致有三种处理方式:
1、购房时不考虑各自的出资情况,平等分割。这更适合婚姻生存时间长、共同生活时间长、双方投资相似的情况;
2、分割房产时,房屋市值扣除双方婚前财产,剩余财产平等分割。这适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长、购房时使用一方婚前财产的情况;
3、根据买房时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偿还贷款分为婚前和婚后两部分。使用婚前财产偿还部分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后偿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婚后以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已付款的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果夫妻婚后按揭买房,首付款系一方父母出资,夫妻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款为一方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如果想离婚,已付款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但是,如果一方父母已提前声明首付款仅仅是对一方子女的赠与或者是借款给子女的,那么离婚后男女双方分割完毕产权,需要一起偿还出资方父母的出资款,也就是一人一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文9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