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上的医疗纠纷有哪些类型
民法典上的医疗纠纷有的类型如下:
1.针对是否是医疗事故引起纠纷;
2.就医疗侵权与医疗违约引起的纠纷;
3.就人身损害事实引起纠纷。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二、医疗纠纷法律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纠纷法律构成要件有: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医疗事故纠纷需要的证据有: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等。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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