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两种,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照约定,一方的独特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平等分割,必要时可以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应当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几种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父母去世后,关于房产继承问题,应该严格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来处理,若没有留下遗嘱的,直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如果继承的财产是房产的,需要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继承公证等相关的手续。并且在进行继承公证时,是需要根据房屋评估价来确定公证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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