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属于私人原因造成的,不属于政府补助的对象和根据。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如果当事人确实有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当地申请低保。所谓的低保条件是指,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一、关于离婚时男女双方经济帮助的问题
关于男女双方离婚时经济帮助的问题,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适用的条件。该适用的条件是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其一,所谓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其二,生活困难必须存在于离婚时。如果一方离婚时不困难,离婚一段时间后才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无给予经济帮助的义务。
(2)经济帮助的形式,对此法律无特别要求。不过根据相关,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二、孕妇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共同财产均等分配。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文6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