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立案标准应为:
1、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3、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重要邮件投递,致使他人失去高校录取资格或者造成其他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怎样构成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邮电工作人员;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本罪侵犯客体是国家的邮政管理秩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五条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延误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重要邮件投递,致使他人失去高校录取资格或者造成其他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的;
(三)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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