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以公安机关为主要职责机构,其功用在于关押所有涉嫌涉及到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其所在位置通常设定在县级之上的行政区域。而拘留所的选址往往需要选择相对偏僻且开阔宽敞的地方,这样才能在确保安全性的同时,有效进行管理工作。对于那些已经被依法实施了刑事拘留及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他们将会按照流程被移送到相关的看守所进行关押。
值得一提的是,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且成年与未成年罪犯在其交付执行前,剩馀刑期若少于三个月,以及同样被判处拘役条件下,成年与未成年罪犯都将由拘留所来执行刑罚。
然而,当裁判文书被公开宣布之后,人民法院既不通知当事人的家属,也不会通知提出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然而家属们可以通过律师或者其它合法途径去了解最终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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