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湖北省浠水县委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违反财务、人事纪律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该县广播电视局局长何某给予撤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的处分,并没收全部违纪所得。
2004年8月,浠水县审计局在对该县广播电视局局长何某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何某个人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便及时与县纪委取得联系,成立联合办案组。联合办案组经过详细调查、审计,取得了准确可靠的违纪证据。调查表明,何某在担任县广电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采取自签自报或由其爱人(本局职工)签经手人、自己签批等手段,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同时,利用儿女婚嫁及个人生日机会,大操大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何某担任局长、党委书记期间还违反人事制度,私自招工335名,其中,有130人是未经集体讨论,仅由其个人决定或仅同分管人事的副局长商量后录用的。这种做法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也引起了该单位干部职工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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