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在我国尚无规范可循,目前已实行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企业在会计处理上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或有事项处理法
由于经理人股票期权是企业授予经理人的一项选择权,是否行权取决于到期日股票价格的高低。因此,企业可以将股票期权作为或有事项处理。企业在授予日按行权价确认一项债权,同时确认一项所有者权益预计股本;经理人实际行权以后,将债权转为现金等,同时将预计股本转为股本,股票市价高于行权价的部分作为管理费用处理。
2.三时点处理法
由于经理人股票期权的实行要经过授予、行权和到期(特殊情况下还存在期权失效)三个时点,每个时点会对企业的会计要素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企业可以在这三个时点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授予日的会计处理。在授予日企业与经理人达成了股票期权的未来合约,但未发生股票和现金的实际收付,因此不做正式的会计处理,对产生的或有认股款和或有股本可以在备查账簿中记录。
(2)行权日的会计处理。在行权日,由于企业和持有股票期权的经理人之间发生股票与现金的交换,授予日备查账簿中的或有认股款将成为现实的现金流入,或有股本也成为企业现实的股本,因此企业要做正式的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中按行权价确认银行存款,按股票面值确认股本,借贷方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同时在备查账簿中冲销以前记录的或有认股款。
(3)到期日和失效日的会计处理。若期权有效期内股票市场价格持续低于行权价格,期权持有人就不会行权,则应当在备查账簿中将原记录的尚未冲销的或有认股款以及或有股本全部冲销。失效日的会计处理方式和到期日经理人未行权的会计处理方式相同。
3.模仿内在价值法的处理法
这种方法模仿美国APB第25号意见书,将股票期权实施过程细分为授予日、等待期、行权日和提前失效日四个时点,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授予日的会计处理。按照股票的行权价格确认或有认股款,同时按照股票面值确认或有股本,二者间的差额记入股票期权溢价。
(2)等待期的会计处理。此间的会计处理需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股票市价超过行权价,说明股票期权具有内在的增长价值,经理人行权的可能性会增加,期末将市价超过行权价的差额记入管理费用,同时确认股票期权溢价;另一种情况是股票市价低于行权价,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为零,因而不必处理。但如果以前年度已经确认的由于股价上涨而导致的费用,应当在股价下跌时将已经确认的费用在原来的数额内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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