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转让的期限是多少年的
时间:2023-08-15 03:42:19 37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农民土地转让的期限是多少年的

农民土地转让的期限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能超过土地承包剩余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二、土地转让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土地转让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三、如何解决土地转让合同纠纷

1.和解。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

4.诉讼。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n(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n(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n(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n(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n(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全文9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农民土地转让的期限是多少年的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农民土地转让的期限是多少年的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