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十级伤残不应为对方负责抚养费,但是若对方确实因交通事故伤残出现生活困难,当事人应当承担抚养费。按照规定,抚养费应当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支出为基础,针对被抚养人的年纪确定抚养年限。未成年人应当抚养至十八周岁,成年人应当抚养二十年,超过六十周岁的被抚养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抚养费,超过七十五岁按五年计算。
一、交通事故伤残被抚养人抚养费计算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二、交通事故撞死人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撞死人按照以下标准赔偿:
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没有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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