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投毒罪的区别是侵犯的客体不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已经没有了投毒罪,投毒行为一般按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投放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投毒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或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过失投毒罪与投毒罪区别是什么?
过失投毒罪与投毒罪的区别:
1、量刑不同,过失投毒罪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较轻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投毒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主观要件不同。过失投毒罪是过失犯罪,投毒罪是故意犯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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