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官司的打法: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
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合同官司怎么样打
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如果是个人,那么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个人无法办理,律师可以打印),如果是单位,那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其次要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你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然后就是开庭审理,到了开庭时间,应准时到庭,法官的书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庭审阶段;法官通常会问双方要不要调解。如果双方都说可以,那么法官会先分别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就会依法判决。在最后判决之前,如果认为案件可能对你不利,或者说同个诉讼标的你还有其它诉讼方式,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提交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在拿到判决书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可以提起上诉,如果你不上诉,对方也不上诉,但对方又不愿意赔偿损失,就需要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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