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了哪些内容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损坏和损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依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遗产管理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遗产管理人怎么选择
推选遗产管理人的,应当由继承人及时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三、遗产管理人和继承人的区别
1.含义不同,继承人是指在遗产继承中享有遗产权益的人,而遗产管理人是指由法院或者公证机关指定的管理遗产的人。
2.利益不同,继承人是遗产的合法继承人,享有遗产的所有权益,包括遗产的收益和负债,而遗产管理人只是负责管理遗产,保护遗产的安全和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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