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人已死亡,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条件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企业职工病退工资标准
企业职工病退工资标准如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病退职工,每提前一年(满12个月为一年),基本养老金减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病退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还有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待遇如下:(1)丧葬补助金:按2000元的标准发放。(2)15个月的一次性救济金。(3)退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要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三、农村老人死后领20个月养老金
农村老人去世后养老金就不可以领取了。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继承人只能领取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如果继续领取而没有上报死亡,就会形成骗取养老金的行为,要负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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