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包方拖欠分包方工程款,开发商负连带责任吗
通常来说啊,开发商在建筑商拖欠款项的问题上可不负有任何责任哦!因为这事儿是建筑商自己惹出来的债务问题,开发商只要负责支付建筑商的工程费用就行啦,跟建筑商的欠债可没关系。
他们俩之间的合约可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建筑商得按照合同上说的那样把工程干好,还得自个儿担起这份债务。
但是呢,要是开发商没按合同上来给建筑商付钱,结果就让建筑商欠了款子,那开发商恐怕也要跟着背锅,得承担连带责任了。
这种时候,建筑商和开发商都可能会被人告上法庭,让他们两个一起来承担这个责任。
再者说,如果工人们因为建筑商的欠款受到了损失,他们只能找建筑商要工资,不能直接去找开发商要钱。
不过,如果开发商在法律上被判了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话,那工人们也是可以去问开发商要回欠款的。
《建筑法》第29条第二款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总包拖欠分包工程款怎么办
您有权利采取法律行动追讨甲方所欠付的工程款,比如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操作方式:首先,您可选择以总包人为被告或被申请人,而把甲方定位为第三人进行诉讼或仲裁。
如果您将这种情况反过来,即视为甲方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将总包方定为第三人,也是可行的。
最后,您还可以选择将总包人和甲方均列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展开相关的司法程序。
在此特别提醒您,甲方仅在拖欠总包单位工程款项的范围内对您负有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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