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而言,交通违法行为通常被记录在对应的机动车之上,然而,相应的扣分则会被记在实际驾驶该车辆的驾驶员头上。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驾驶他人的车辆进行违规操作并且导致扣分的话,其扣分项将会被记到您本人的驾照分数中。
因为您是实际上的驾驶者,所以您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若您驾驶他人的车辆造成了违章行为,请您务必携带好相关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以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文件,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违章处理大厅或窗口进行查询和处理。
另外,在交管12123官方平台上,您也同样可以处理违章事项。
在此过程中,您只需要预先进行非本人机动车的备案便可顺利完成处理任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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