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章程违反公司法的效力是什么样的
1、公司章程违反公司法的无效。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得剥夺股东权利,违反法律的规定。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公司法规定哪些人可以成为股东
对可以成为股东的资格,公司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货币或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就可以依法成为公司的股东。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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