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菏泽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提出申请材料
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决定,由负责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菏泽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三、菏泽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的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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