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顶漏水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以下情况可以拒交,具体如下:
1、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尚未支付,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必须有证据证明;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无物价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物管用各种理由增收物业费,却没有做到基本的工作职责。那么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呢?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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