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安全带保险的情况下拒绝赔偿是否可行?
不,保险需要赔偿,不系安全带不属于不赔偿范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救助费用,并有权要求赔偿:向肇事者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被抢(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对道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全国统一的责任限额。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被保险人责任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卫生、农业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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