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结算登记公司是什么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公司总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公司的两个股东,各持50%的股份。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下设上海、深圳两个分公司。中国证监会是公司的主管部门。
二、股票发行的程序
(1)新股发行的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是公司的增资行为,应当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新股发行的申请。股东大会做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资信、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并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然后,公司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批准。
(3)公开有关新股发行的文件。公司取得发行新股的权利时,应当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
(4)办理认购事宜。
(5)登记和公告。公司发行的新股募足后,应当向公司的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事项,并在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告。
三、证券发行的审批
证券发行是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根据现行有关文件的规定,各种不同的证券、不同的发行范围有着不同的审批程序。它要求证券发行者在符合证券法定条件和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报证券监理部门和有权管理的机构批准后,才能发行。证券监管部门在接到发行者呈报的各项文件后,必须对发行者的发行资格、财务状况、企业经营计划等进行认真审核。只有经过批准的证券发行,才有可靠的发行渠道和可靠的筹资者。未经政府机关、证券监管部门审查批准而进行的证券发行属于违法行为,必须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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