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脑溢血的工伤认定
时间:2023-06-04 21:44:20 30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脑溢血成植物人,工伤不认定

孙先生的老婆王家凤,今年46岁,原来在龙岗某鞋厂上班,2010年1月23日在上班期间晕倒在同事身上,经诊断为右基底节区脑内出血并破入脑室,经过抢救后她活下来了,但是成了植物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由于王家凤并没有死亡,2010年8月社保局认定为不属于或不视同工伤。王家凤家属不服,先后向福田法院、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维持社保局的认定结论。2012年其家属到市中院信访,要求再审,市中院审判委员会要求市社保局再审。

家人不堪重负社保局讨说法

孙先生没法去打工,全天陪在医院。他家有2个小孩,其中一个还在读书。王家凤参加的是农民工医保,现在可以报销70%。去年住院花了18万多元,自己花了6万左右,到现在已经自费了10多万,债台高筑。每天在医院睁开眼睛,200多元就不见了,自己要掏60多元。还有纸尿裤呢,每个月我光买这个就要六七百元,更别提吃饭什么的了。我们现在完全没有生活来源,怎么生活呀?

孙先生偷偷地把老婆从龙岗人民医院抬了出来,放在轮椅上运到了市社保局的信访室。记者问:王家凤当时上班的企业不赔偿点钱吗?病发时借给我们3万多,打了借条,后来就没有了。他赌气地说:我不懂法,你们社保局看着办吧!

市社保局坚持依法办理

对于这个事件,市社保局有自己的坚持。对于王家凤的遭遇,我们都非常同情。但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只有伤才能认定为工伤。而能认定为病的只有两种,一种是职业病,另一种就是在48小时内死亡的突发性疾病,这两种情况,王家凤都不符合。该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解释道。

市社保局表示已经按照市中院的审判结果严格再审这个事件。当事人家属也委托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关联性鉴定,结果也是认定:王家凤自发性脑溢血,是其自身疾病发展所致。这就是说王家凤患的是病,不是伤。同时鉴定意见也说了,王家凤自发性颅内出血虽由其自身疾病发展所致,长时间高强度工作可能是其发病出血的诱因之一。对于长时间高强度工作诱发的疾病算不算工伤,法律这块尚无规定。记者在现场见到了孙先生提供的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确实是出示了这几个鉴定意见。

参保人的工伤保险基金由我们保管,符合规定的我们一定赔,不符合规定的我们不能破例,这是一个公平的原则,不能因为某个个体打破。黄险峰举例说,社保基金并不是救济基金,并不能因为谁家境困难就多给钱,谁家境富裕就可以不管,而是因为一视同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发放。他建议病人家属寻求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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