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是否包括接走孩子依据双方协商来确定。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行使探视权,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协助未抚养子女行使探视权。关于探视权的时间、次数和能否接孩子,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探视权行使的具体内容。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作出判决。由此可见,探视权的行使是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双方同意接孩子,行使探视权的一方当然可以接孩子。如果一方不同意接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使探视权可以强行接走孩子吗
行使探视权的时候不可以强行接走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全文5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